大梁门雅迪专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诈销售,依法要求赔偿消费者损失
已完结
我和男友于2020年9月1日在大梁门雅迪专卖点购买了电动自行车,接待人是刘玲,她告诉我们,这个电车就剩这一辆了,平时卖两千,现在便宜1790,雅迪电动车丢车包赔,服务至上,随叫随到。 因为我们知晓丢车包赔,所以我们在使用电动车时就很放心。我们于2021年2月26日丢失电车后(目前已经110报警且河大保卫处也知晓)才被告知电车不包赔,没有上保险。我们认为,消费者有权知晓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他们在售卖电动自行车理应告知售后服务的真实内容、费用和规格,如果他们告知我们买的电动车不具有丢车包赔服务,我们也会更加用心保护我们的电动车。但由于他们告知我们的是丢车包赔,致使我们大意丢车,丢车损失理应他们承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们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1790元。 另一方面他们涉嫌以丢车包赔为高质量服务的借口,促进消费者购买其车辆,涉嫌销售欺诈,当前他们的店里布满“一诺千金 服务至上,丢车包赔等广告语”但其实并没有提供这方面的服务,涉嫌欺诈销售。 当前他们店里仍旧全部挂着丢车包赔、一诺千金等迷惑消费者的宣传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