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9元在广东惠州下角移动营业厅购买全新华为手机,过后发现是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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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1日在中国移动惠州下角营业厅(悦湖居)总共花费6139元预定了全新华为p40pro,22日前往店里提手机,在回家路上发现机子充电头已被使用过,已经磨损掉漆,查三包凭证发现手机是在2020年6月16日已经被激活,15点左右前往店里,一进店店里的服务员不接待,明显已经知道我回去是因为什么,也不问我需要什么服务,就一直打电话叫店长来,店长承认卖给我演示机,但不同意我的赔偿规则。现中国移动营业厅欺*消费者,把二手机当新机卖给我,我要求要维权消费者权利三倍赔偿,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