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网发货不及时导致消费者产生额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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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1日,我在苏宁易购网上买了一套KGC正官庄6年根高丽参红参液大礼盒 50ml*60包,收件人姓名地址信息是我的客户夏女士,购买的时候苏宁易购网站显示是8月14日送达,8月15日我查看物流信息,显示还是订单审核通过的状态,于是询问苏宁客服,客服回复是我的收件人信息和付款人信息不一致,不能发货,而且海外订单不支持更改订单信息,让我重新拍,当时平台货是缺货状态,所以17日我在天猫超市上重新购买了一套礼盒送给客户,18日客户收到天猫超市送达的礼盒,于是我去申请苏宁易购网上的退货,结果显示该礼盒已经发货了,我申请退货退款被平台驳回,于是和客服联系,告知此货物已在其他平台买到了,不需要,需要退货,客服说会联系快递拦截,可是8月19日顺丰快递和我联系说快递已经被签收了。 首先在这次购买过程中,苏宁易购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将礼盒送达到我的客户手中,询问后也得知不能发货,所以我才在另外的渠道购买了。 其次,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又可以发货了,苏宁并未告知我,在我申请退款时候才知道已经发货了,而且我申请退款申请平台直接关闭了。 第三,看到发货后我立即联系客服,再三叮嘱客服,千万不要派送,因为是送礼的东西,拒收和退款都不方便,可是苏宁客服通知顺丰快递拦截时间是在夏女士签收之后。 我的诉求,苏宁易购赔偿我的经济损失30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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