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发货填假单号,淘宝包庇卖家,投诉虚假发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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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月1号在淘宝买东西,页面承诺2月26号前发货,卖家26号发消息说没货,但我看到该物品25号已有物流,具体问情况卖家没有回复,我就没有退货。后来发现物流收货地在福建且已被签收,我的收货地在陕西,发货时间、收货人、和收货地都不对,卖家填的是假单号,根本没有给我发货。按淘宝规则收货地不符属于虚假发货,卖家要有赔付,但平台判断投诉不成立,且不处理。希望淘宝能引起重视,按规则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