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在乐山市中区土桥街沃尔玛买到发霉草莓,生产日期是12月19日。
网友保保_YiNrG5Ff
已完结
12月29日在沃尔玛买了发霉草莓,当场找工作人员解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说这个是正常现象,没有退款或者更换好的草莓。回家以后我搜了沃尔玛售后客服,打电话过去对方要么忙线要么是机器人客服,不能解决问题。然后我上网查了食品安全法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于是在12315上投诉,大概三天以后沃尔玛客服打电话说把买草莓的39.9退款给我,我没有接受。后来工商局处理投诉的赖老师直接微信转账给我39.9,我也没有接受,如果我不投诉难道钱不退给我了吗?他们全程都在推脱是工作人员没有看见草莓发霉,所以上了货架,但是常温保存的草莓本来就脆弱。我上网发现不少消费者在沃尔玛买东西都遇到售后差不处理的问题。由于我没有接受这个退款,所以12315这个平台直接审核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完成,也没有回访电话,我完全不知情,刚刚才发现这个事情在平台已经审核完成。但是我现在没有收到退款,没有得到赔偿,更没有沃尔玛工作人员真诚的道歉。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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