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苹果干内发现苍蝇尸体
2025年8月31号下午,我在沃尔玛购物广场横岗保康路店买的苹果干,里面小独立包装,今天拆开食用时发现苹果干上面有苍蝇尸体。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处理中
沃尔玛购买鱼片发现异物并引发腹泻
我于在2025年9月5日18:46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武汉路沃尔玛超市购买的臻味安康鱼片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当天晚上开始先吃了一半没注意,然后准备再掰开吃,一掰开就发现有个虫子还是活的,联系门店人员协商解决,他们承认了是他们的问题但未协商成功,态度不好让我自己想办法去,联系了沃尔玛全国客服也一直说在催促帮我解决问题但始终没人联系,目前已经拉了两天肚子,本人诉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国家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1. 赔偿主体与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赔偿要求的一方应先行赔付(首负责任制),不得推诿。若责任在生产者,经营者赔偿后可追偿;若在经营者,生产者赔偿后可追偿。
2. 惩罚性赔偿:生产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但食品标签、说明书仅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误导消费者的瑕疵时,不适用此规定。
投诉问题
有异物、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沃尔玛购买榴莲果肉发霉
我与2025年8月31号在深圳市龙华区鸿创路37号沃尔玛(壹成中心社区店)购买了一个榴莲在9月3号晚上打开后发现榴莲果肉发霉了,联系线上客服不处理线下门店电话也打不通,侵害了我的消防权益,我的诉求是原价赔偿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沃尔玛购买核桃仁发现虫子
我于2025年8月29号在沃尔玛坚果类买了云南有机核桃仁,在2025年8月30号发现核桃仁里虫子,遇到超市买到有虫子的食物
- 合理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价款10倍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可主张最低赔1000元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已完结
沃尔玛销售油壶质量问题引发赔偿纠纷
本人于2025年8月27日,在沃尔玛惠州演达路分店购买了一款油壶(弘生新华 自动开合 650mL玻璃油壶,购买金额:19.99元,订单编号:81070250074253859631)。使用时发现该油壶存在明显质量缺陷(具体问题:油壶瓶口与瓶盖旋转区域贴合过窄过短,拧紧后盖子仍会脱落,导致壶内食用油洒出,造成财物损失),经与沃尔玛客服多次沟通,对方未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承担“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的责任,故发起投诉,要求对方赔偿500元。
补充关键沟通事实:针对沃尔玛售后争议的核心反驳依据
1. 反驳 “否认商品缺陷”:已提供视频证据,对方无核实依据却单纯否认
2. 反驳 “归咎油污 / 洗洁精导致拧不紧”:已用同款油壶测试,排除人为因素
3. 反驳 “推卸责任至‘消费者挑选’”:上架商品需合格,挑选行为不担责
4. 反驳 “解决方案不合理”:拒绝‘退款 / 20 元优惠券’,坚持法定赔偿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沃尔玛购买猪蹄发现质量问题
八月26日,本人在沃尔玛微信小程序购买了价格为25.99新鲜猪蹄,到货后马上就开始处理,就在给猪蹄过热水的时候发现猪蹄有不正常的紫色和鼓包。拿出来翻面有一块猪蹄可以看到红色的血脓包,还有另一块猪蹄也有不正常肿包。联系客服只给退款,并且没有对此做出解释。现诉求是商家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退一赔十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沃尔玛艾美特风扇质量问题及服务恶劣
在沃尔玛买了一个艾美特语音风扇,两个月就坏了,我要求换一个同等价位的按键款式或者退货或者延长保修期,但是商家直接踢给厂家,告诉我去维修点维修,我说为什么我买的时候可以送货到家,维修就不能上门或者拿货了,而且我查到在网上这款风扇大部分都有问题,一下就坏了,而且现在已经是夏天的尾声了,等他们帮我修好后,我要差不多等到明年才能用了,等到明年维修期基本上就过了,我也花了200来块钱,几乎就只能用两个多月,我要求上门维修或者延长保质期,他们觉得我过分,而且沃尔玛的服务人员态度非常差,说话硬邦邦的把不可能的,那我也没办法,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挂在嘴边,希望消费者保护协会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利,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购买卡密被使用,疑似诈*
我在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因为前期被诈*联系退回公司,要求我购买卡密,购买后没有使用到却已经被使用,疑似与诈*勾结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沃尔玛销售过期食品拒不依法赔偿
沃尔玛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且拒不履行法定赔偿事实陈述:
1.2025年7月19日,本人在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沃尔玛超市购买"八公山翁品牌包浆豆腐"(单价8.99元),购后回家食用时发现商品明显变质,查看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保质期30天),购买时已过期。2.本人联系沃尔玛,希望沃尔玛根据依据《食品安全法》对此事进行处理。门店于7月23日答复仅愿作10倍赔偿,并声称"食品安全新法已取消1000元赔偿”条款。本人查证,现行《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版)第148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诉求:根据食品安全法148条对本人进行赔偿,并根据食品安全法124条对沃尔玛销售过期食品立案查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沃尔玛售卖质量问题番茄并推脱责任
本人于2025年8月18日21:28在沃尔玛(金牛凯德店)(以下简称“沃尔玛”)购买2025年8月17日包装,2025年8月18日上市的“包装千禧番茄”,当晚在打开原包装拿出其中小部分番茄清洗食用,明显感觉产品质量对比之前购买的产品质量有所下降,甚至是难吃。本人就将剩下的原包装的番茄放回冰箱保存。8月19日晚,想再次拿出小番茄食用时,发现有番茄底部有白色絮状物的霉菌,并且也不清楚在8月18 日当天有没有吃到坏果,导致我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在线上与客服沟通后,客服告诉我次日电话联系我。本人诉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工作人员告知农产品不适用国家食品安全法。然后反复推脱责任。现在本人诉求按照“消法”超市欺诈消费者,并且按照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按照五百元赔偿,本人正价在产品上市当日购买,超市售卖时宣称产品无质量问题,但在妥善保管情况下,次日打开坏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