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售卖变质榴莲果肉

言亦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4月13号下午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生路176号沃尔玛(江汉印象城店)购买了“品牌名为欢乐果园的冷冻榴莲果肉”购买之后在超市内食用中发现商品果肉里已发黑发烂变质,口味发酸发苦。 与商家协商,商家没有一句道歉态度恶劣,只退货退款不承认商品有问题拒绝赔偿,这难道就是你们沃尔玛的服务态度吗,把消费者当傻子忽悠。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人的诉求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赔偿。并对商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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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保保_EqU78uEU

请问除了退款 赔付给你1000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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