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公司以银行名义混销保险,以存款名义销售保险。
时过境迁也都记得
已完结
业务员以银行信用社名义邀请客户听课,混销保险产品,以存款名义销售保险,使顾客在不知情情况下购买保险。以高利息为诱介绍产品,全程未说明保险业务员身份以及该产品属于终身寿险,在无录音录像的房间明知客户以为是存款的情況下帮忙操作手机银行购买该产品,并且未对投保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也未对任何保险条款进行解释,更未告知有犹豫期可解除合同,并于购买当日购买人误以为是存款的情况下完成电子回访,之后再无电话回访录音等,纸质保单显示于购买第2日已生成,但购买人却于数月后才拿到纸质保险合同才知存款变保险,但早已过犹豫期。电子保单上显示有双录操作流水号,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双录,保险公司至今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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