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车*取押金、误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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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于2023年6.10日网上发布出售自己二手车一辆(2013款轩逸),6.10日人人车安排陈斌(工号54006)工作人员和我对接。当天陈斌来看车后说,人人车平台收购价格太低,最多2.5万,叫我卖给个人。说他马上放人人车平台上出售,只能出售给个人。6.11日,陈斌便带一个人来购车,说本地买来上班用,叫我价格便宜点2.5万卖给他,只能卖到那个价格。当天便以2.5万成交,当时给了登记证、行驶证给陈斌他们用于过户。后因我想用原来的车牌上于新车上,便叫陈斌协调,将原来车的车牌及登记证行驶证给我用于更换车牌。因这事才了解,购买车主并不是个人购买,也是中介机构,陈斌他们也是一伙的,误导了我的出售心态,但已经销售就没法说什么,车缺运往新疆。后经协调,对方同意给车牌登记证书等给我,陈斌叫我给500元押金,放他自己那里,并用人人车名义担保没问题,待我牌照更换完后寄到新疆,他们收到牌照后退还我押金。我办完牌照事务后立刻寄送到陈斌指定收件处,于2023年7.10日,对方收到相关物品。确认收到牌照等证件后,我要求陈斌退还押金500元,但陈斌一直以各种理由不退还,现在车已经过户,对方也二次出售,陈斌还是不退还押金。经多次沟通,都无效果,后期陈斌直接不回复我任何信息。8月我连续4周向人人车平台反应,投诉。平台工作人员,说核实,但一直没有回复,到目前也没有退还押金。 这件事我投诉有三个问题:1.陈斌伙同购车中介欺*性引导我售车,本来是卖给个人,确卖给中介,造成价格售低。2.陈斌*取我牌照押金不退还。3.人人车包庇陈斌欺*行为或本来就是人人车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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