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润玺城物业公司重复收费,概不退还我多交的费用。

辞忧

已完结

自2023年8月20日,我在本平台投诉:因我购买的车位,交付时发现车位存在大功率配电箱有安全隐患,东润玺城置业不予更换车位一事,目前车位已更换。 由置业放过错导致我晚收车位一年而对我产生的影响我没有追究,并且补交了一年的车位管理费:2022年9月(置业通知交付)——2023年9月,目前我不欠物业任何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 但在2022年9月-2023年9月,这一年期间,我单次停车东润玺城物业又收我停车费,不交就不让出去,我多次和门口保安叙述我车位的情况:1.我已购买车位且是本小区业主。2.车位不是我不收,而是车位有问题,需要等置业解决,我才能正常走流程收车位。3.车位管理费等解决好问题收车位时会一并补齐。但东润玺城的保安依旧不依不挠,强迫我缴费,不然就限制我出行自由。后来保安承诺我:先缴费,后续如果车位解决好补交车位管理费后,临时单次停车费将会退还于我(有视频作证) 现在我将我单次临时停车的每一笔交易截图,和保安承诺退款的视频一并发给物业,到目前已近一个月,物业次次都以走流程为由,到现在依旧没有退款给我。(有微信截图和视频录像为证。) 物业现在的行为已造成双重收费违法行为,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费,应当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否则即构成不当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法定的收费权,其收费范围、标准、项目、金额等均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收取费用、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属于不当得利,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违规所得。如果因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行为,造成业主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管理部门严格调查河南东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还我停车费用,并对上述物业公司做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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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润物业 新东润物业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218元
投诉编号:
9630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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