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捷出行存在轮胎问题,拒绝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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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8月19日16:00分,租用了摩羯出现的一辆停靠在“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纳秋路湖南歌剧院”停车点的共享汽车,牌号为湘A6****3Z。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现右边车胎没气,人身安全无法被保障,遂找最近的还车点"连湖七路梅溪湖公园"还车。 - 还车后检测车胎发现右前后车胎均已无气,于是当时便在平台申请报修,和客服沟通退款,但是客服以上车前拍照检查过为由反馈无法退款,无奈放弃。 - 平台于9月6日下午17:19分给出缴费提醒,但是未做任何消息,短信提醒提示,未给予有效沟通,数天后主动查询才察觉到,收费原因未做具体说明只给出了“追责-轮胎赔偿”提示。9月26日电话客服要求退款,客服态度敷衍,一再推脱,无明确处理时间 2.不合理点: - 上车前虽要求拍照四个方向的车辆状态,但是由于车辆停靠在马路花坛边缘,又是靠近花坛一侧,轮胎状态无法一时间观察到。 - 上车后行驶车辆时,车辆未给予明显有效的告警,无法识别风险。 - 判断依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 上车本人发现了车辆故障后,做了就近还车(为了避免纠纷还是选择还车点还,平台虽然做了故障救援相关服务说明,但未说明其费用),且行驶距离仅有3公里,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时效无法保证不谈,反而向消费者提出索赔,性质恶劣。 - 本人从社交平台上了解,“摩羯出行“轮胎纠纷很多,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天去现场取证: - 发现“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纳秋路湖南歌剧院”停车点的共享汽车,还有另外两辆均存在此问题,且都是靠花坛内测车胎无气。 - 2023年8月20日12:26分,确认本人于2023年8月19日16:30申诉的“湘A6****3Z”牌号车辆,经测试,依旧处于可以租用状态,且依旧未给消费者提供明确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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