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公教育未按合同约定退款,要求归还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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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与北京中公教育于2023年3月24日签署《培训服务协议书》,于2023年3月24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了培训费人民币9800元(大写:玖仟捌佰圆整)。因北京中公教育承诺,我笔试或者面试不通过未被录用,则退还6000元培训费。后我于2023年7月5日初试未过向被告提出退费申请,被告承诺30-4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费,即最晚应于9月6日全部退费,与中公教育教务老师沟通后,告知延期退费。北京中公教育未按承诺日期向我退款,已违反和我签订的培训协议。 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法律规定,特向消费保协会提起投诉,望归还我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