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安居客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a5Lafgtr

已完结

2024年3月15日下午15:10我通过安居客APP看中了一套房源,于是被客服告知转微信聊天,随后加了联系人(微信名:tut,微信号:iF****ZS),对方在微信告诉我要前往地铁站七堡c口见面进行登记,问他公司经营地址多次推诿不说,并且在微信上未跟我提及说需要收取租客的费用,但是我到了却喊来了另一个人接待我(微信名:A杭州租房小飞,微信号:_Z********09)并且两个当面跟我说需要收398元才能带我看房,说只有交了这个钱才提供服务,我于是跟他说了我的住房要求,并交了398元,全程并未签任何协议或者合同。随后又来了两个人,(其一微信名:Ash,微信号:Drift-So****03)(其二微信名:Dong,微信号:DQ****501),带我到美达浅草名苑看房,我于3月15日下午12:10分到美达浅草名苑后发现对方带我看的房都是要2000多一间,并且与之前挂在安居客上的房源信息完全不符合!几分钟后,他推荐我租一些又破又远的房子,我看了之后还是不满意,联系人便和我说,我看中的那些房子要租的话还有很多别的硬性条件,于是我决定申请要求退还398元服务金额,但是该公司拒不退款。并且当我提出要投诉的时候对方态度恶劣地和我说“嗯嗯 随便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看房都是全程我开车带着他们去的,不存在任何活动支出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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