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零距离健身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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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零距离健身游泳向本人全 额退款健身卡费用800元。 事实与理由 • 2023年3月27日至28日,本人向 零距离健身房(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茅坡路与樱花一路十字牡丹广场2 楼)咨询健身卡费用,并于3月28日 中午提前支付了800元健身卡费,开了收据。未开发票、未签订合同。自 缴费后,一共去过2次体验课,其中,游泳体验课最初销售承诺上课时 长一小时,但是实际情况到了之后只上了10分钟的体验,相互推卸责任,属于夸大宣传,存在欺诈的行为。20 24年4月17日提出想要退费,但销售 工作人员拒绝退费,4月18日私教体 验课,进入之前前台模凌两可,在本人末知情的情况下拍了会员照并告知 己开卡。4月19日想要退费,遭到拒绝,不退卡不退费,涉嫌霸王条款。 办卡属于预付消费行为,将钱交给健身房仅是让其保管,并末消费,且未签订合同,本人不想消费了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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