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出门票退款问题

网友保保_rmxPR5Pv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4月25日10:01分在猫眼购买刘谦广州门票,费用1292,订单号25****59093,并于当天上午联系猫眼客服申请退款,客服以"因为演出票品的特殊性与时效性等"不支持退换。但是该场次为5月11日并不影响票品时效性。 此外,在投诉猫眼的处理结果中显示"本演出项目经主办方要求,所售票品不支持退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不得强制交易。《民法典》中不能改签退票的规定属于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已多次投诉猫眼平台,但猫眼屡教不改,派专员来联系总是说不能退,没有解决问题。 希望能够让猫眼尽早解决问题。全额退款1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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