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预订广州缦云酒店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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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5月1日03:20在隶属于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去哪儿网平台使用酒店预订服务,预订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南路55号8楼的广州缦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一晚大床房服务,在线支付113元。 广州气象台01:41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01:55发布冰雹橙色预警,02:37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雷雨大风橙色预警,因天气原因,故取消住店计划。本人经去哪儿平台多次与酒店方协商,酒店均拒绝退款。且酒店在我本人未到达酒店消费的情况下擅自设置我的订单状态为“已入住”,12:00擅自设置我的订单状态为“已离店”。我未经入住,未启动付款条件,酒店扣款违规操作,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酒店公布于平台上的不可取消订单规则:“预订人因自身原因或因其他非因法定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将扣收全额预付款。(‘法定原因’以《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为准,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政府征用、酒店方过错等导致预订人不能正常入住的情形。)”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所以预订酒店后“不可取消”属于此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属于酒店单方面利己的霸王条款、无效条款!酒店、代理商以及旅游电商平台都应对自身行为进行法律规范和约束,不得设定“不可取消”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订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商家先收取订金,但是商家不得全款收取。因此,如果酒店要求消费者取消预订时扣除全款,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2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四项除外商品做出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其承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在预订期间,酒店只需要在我入住期间为我提供入住服务即可,但酒店没有给我实际提供对价服务,却要扣除所有费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构成强迫交易,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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