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中影星美影城产品质量缺陷,被座椅下的踏板绊倒摔伤,身上多处受伤,胸骨受到严重撞伤
网友保保_612945d8
我于2024年5月19日下午17:20分左右,在北京市昌平区温都水城中影星美国际影城3号影厅被座椅下的踏板绊倒摔伤,身上多处受伤,胸骨受到严重撞伤,目前无法排除隐匿性骨折或者骨裂,于5月20-5月22日请假卧床休息三天,为此耽误工作,耽误出差,目前胸骨仍疼痛,休息吃药调理中,该影院的不合理设计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受赔偿权、以及健康权,我提出让影院承担误工费+医药费+适度赔偿,目前影院拒绝支付误工费的赔偿。仅同意支付500元+急诊费用587元,目前我的诉求是需要影院赔偿3天误工费:5300元,急诊费用587元,适度赔偿500元。共计:6387元。恳请消费者协会能够保障消费者权益,谢谢。 1、 电影院环境极其糟糕,座位设计严重不合理。因座椅设计不合理而导致消费者摔伤,这不仅给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也导致了我的工作受到影响,进而产生了误工损失。作为公共服务场所,电影院有责任保障顾客的安全,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 2、 购买的电影是3D影片,但是电影却被安排在有安全隐患踏板的4D影厅,该踏板导致消费者非常容易绊倒摔伤。 3、 消费者在电影院受伤后,电影院不作为,不赔偿误工费,放言让消费者自己走法律途径解决。 4、 电影院表示电影院生意不好,还要交一半钱给国家,我想问,电影院自己经营不善,与应该给客户的赔偿有什么关系? 据我了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服务和设施保证安全无害,一旦发生事故,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