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人珠宝欺*消费者事件
网友保保_3c591e09
已完结
2022年1月8日,我母亲拿上5克多的999足金首饰去福泽人珠宝店(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17号太和大厦)换款式,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换的是18k金,也未告知只有1.76克,只告知我母亲不需要再额外付款,我母亲直到今天都不懂什么叫18k金,且福泽人珠宝提供的质保单也不准确,明明没付款却写付款50,明明旧金5克多却写3克多。以上行为,属于欺*消费者,诱导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的诉求是退还旧金,至于18k金项链,我愿意承担部分折旧费后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