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平台退货纠纷
网友保保_8fm6Va5u
本人于2024-06-09 14:43:39在得物A pp(其自营网商平台)购入一双价值为1609元人民币的Nike鞋款。鞋子于2024-06-12送达,我进行试穿后发现鞋码不合适,故重新进行装箱、打包。并在当晚2024-06-1221: 04:04提交退货申请。期间未查看鞋子,根据预约,快递员在2024-06-1 5 12:09:18进行退货揽收。之后,得物平台在2024-06-16日收到鞋子后,反馈后跟处有一个微小褶皱,之后我选择了申诉选项,并跟得物“专员“进行了第一轮沟通。沟通后,得物方面给了我2个选项,第一是对鞋子进行保留,寄回给我;第二是我赔偿他们15%鞋价即241.35元,也就是仅给我退款1609-241.35=1367.65元。我对两种方案都表达了不认可,且此行为均涉及侵害消费者利益。本人论据如下 1. 本人仅进行了正常试用,且鞋类产品就算是厂家,也会希望你试,因为不尝试如何知道合不合脚,另外次鞋款确实存在标码不准的情况,试鞋后发现本人正码挤脚,这也是退货原因之一 2. 虽然没能在收到鞋款时查看其后跟褶皱情况,但是在得官网查看后,发现官图后跟也有褶皱,是杏可以佐证此鞋出场标准并不高,后跟处褶皱属正常现象。 3. 本人质疑得物对退货商品“破损”的描述,我第一次看以为鞋子破了,后来发现他们定义褶皱为“破损”,是杏属于夸大和有意强调消费者责任。 4. 平台对于自己损失赔偿比例的测算是否合规,试鞋产生褶皱后向消费者索要 15%鞋款的赔偿金,形同抢钱,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5. 试穿一次就有褶皱,是否因为此次鞋款材质待殊?是否因为质量问题?平台在未作任何额外试穿提醒的基础上,直接以他们的标准强调消费者有过错,是杏为单方臆断? 6. 本人多次在得物和主流电商平台购物,且经历过多次退换货,本人熟知退换货的原则,即为:仅试穿,不破坏物品。但是鞋子就是需要穿着才能验证的,得物平台的退换货如果形同虚设,是否涉嫌欺*消费者? 7. 得物以往发来的鞋子就出现过瑕疵、褶皱的情况,本人对其中一些鞋子未作反应进行了收货是交易达成,有些则是直接选择了退款,如果按照得物现行的标准,是否该对我管经保留的瑕疵和自带褶皱的鞋款进行赔偿,并且对以前曾经给我发过多次褶皱和瑕疵的鞋款进行道歉? 综上,本人的诉求就是:本人无责退货,得物平台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