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厦门今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随意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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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9日中午,厦门今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梁某联系我到他们公司了解婚介服务,当日下午我到达他们公司所在地湖里区金钟路3号万达广场写字楼C1区804室后,梁某开始问及我的个人信息,包括我和我的家庭人员的住址、工作、年龄、详细收入等信息,并且要求查看我的芝麻信用、信用卡额度、花呗额度等信息,问我有没有负债,然后给我看了几个女生的资料,还有几个配对成功的案例,以此诱导我交11040元的会员费,并让我签订他们的合同,后面经过我了解,他们对所有人的报价都是不一样的,没有明确的价格标准,并且后续电话协商时,对方协商人员也亲口承认了,这完全属于随意定价,欺诈消费者。 2024年7月21日下午,该公司第一次安排我约见女方,女方告诉我她自己有过三次恋爱经历;然而,在签订合同时梁某有让我填一张意向表,意向表上我有勾选了我对女方的要求是0-2次恋爱经历。该公司完全没有按照我的要求来给我介绍对象,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2024年7月28日下午,我到他们门店,提出退款要求。 2024年8月14日下午,对方苏姓工作人员第一次打电话过来跟我协商,对方工作人员态度十分恶劣,期间,该工作人员先是告知我,退款要扣除30%的违约金,还有1500的系统服务费,以及25%的红娘费用以及名额费,态度十分强硬,我不同意她的扣除要求,并告知她你们并未按我要求的0-2次恋爱经历以内介绍对象,该苏姓工作人员竟然说每个人对恋爱关系的理解不同,可能是暗恋的情况,也算进了一段,这种不算做一次恋爱关系,完全就是在逃避责任;便要求下次再进行协商。 2024年8月16日进行第二次协商,协商未果。 2024年8月29日,再次进行协商,本次协商我提出要求知道该工作人员真实姓名以及对方领导真实姓名,该人员均拒绝提供,完全没有把我当成客户,我一点消费者的知情权都没有,我交了11040的费用,连该公司办事人员和领导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本次协商该苏姓人员提出只能退我6000元,我不同意,再次协商未果。 该公司随意定价,诱导客户签订不平等合同,态度恶劣,并且未按客户要求履行义务,欺诈客户,并且恶意拖延时间拒不退款,我要求11040元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