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平台演唱会门票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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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是猫眼平台的用户,于2024年9月10日在猫眼平台购买了两张张惠妹演唱会的门票,演出日期为11月19日。由于个人不可抗力的原因,我无法参加此次演唱会,因此我于11月6日向猫眼客服提出了退款申请。 根据猫眼平台的退款流程,我在11月7日提供了所有必要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原因说明、相关私密信息与凭证照片截图提供等等。然而,尽管我遵循了所有的退款流程和要求,猫眼客服依然拒绝了我的退款申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猫眼平台的“不改不退”规则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在不影响门票再次销售的情况下提出退货,理应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 因此,我恳请能够介入调查此事,并要求猫眼平台重新审查我的退款申请,并给予公正的处理。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以便双方都能满意。 我期待您的回复,并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如果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凭证,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您的关注和帮助。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