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未经同意擅自取消订单,涉嫌违约及消费欺诈
网友保保_qpO6coob
已完结
我于2024年12月18日在拼多多通过支付5694元了购买笔记本电脑,于当日中午15时和19时分别出现两次拼多多平台在未告知本人也未经过本人的同意下,擅自退货退款。平台强制取消订单,退货退款。询问商家,商家反馈取消订单行为是平台产生的。 《民法典》合同编第491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电子商务法》第49条规定“电子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提交订单后,即表明双方达成购物合同,双方均应接受合同的约束,网络购物平台应当按照所载的商品价格、品质、送货、保险等交易约定履行合同,不得任意取消。 平台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涉嫌违约,管控、系统原因等都非正当理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拼多多平台为了吸引流量、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吸引消费者下单,该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商家按照其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来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要求依法赔偿本人购买商品的三倍价格,并对商家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