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途牛国际旅行社未签订电子合同且拒绝合理退款
网友保保_YmsTZZNh
已完结
我于2025年1月1日向云南途牛国际旅行社人员小鹿,微信咨询云南旅游旅游团报团信息。 在2025年1月13号晚21时24分确认行程报名,对方声称需要先支付1200元定金,在机票订好后再交付2100元预付款,尾款3260元等落地昆明后交于接机人员。 对方一直言辞推脱,不肯签订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合同,声称云南旅行团不存在电子合同,都是纸质合同落地签。由微信支付对方提供的付款码,付款完成后显示商户名称为陈晶晶,怀疑是私人账户收取。且对方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更换,营业执照上却还是显示旧法人的名字。 2025年1月17日我表示对方无法提供电子合同,取消行程,对方表示可以取消,却不仅没有进行退款,还声称需要我赔付高额损失,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是在扣除符合规定的机票退票手续费以外,对方应将余下金额全数退回
投诉进度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云南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非我司下属公司,云南当地有公司注册了途牛,实际跟我司是无关联的。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云南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非我司下属公司,云南当地有公司注册了途牛,实际跟我司是无关联的。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扣除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且在购买预定该团时并未强调退款规则,“退款规则”没有尽到明显提示的义务,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约束力,应该退款。

用户发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