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瑞宏iCAR 4S店拒退多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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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李烽,怀着极度的愤怒与无奈,向贵部门投诉株洲瑞宏iCAR 4S店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为。希望贵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彻查此事,帮助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投诉事由 2024年12月4日,我在株洲瑞宏4S店购买一台v23汽车试驾车,在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向我详细介绍了车辆的配置、性能及价格等相关信息。当时,双方约定车辆的总价款为上市价格的八折,我需先支付十万元定金,待车辆交付及上牌等手续全部完成后,再结清剩余款项。基于对该4S店的信任以及对这款车的喜爱,我当场便按照约定支付了十万元定金,并与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车辆的交付时间、价格构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键条款,其中关于定金的退还条件也有清晰的表述:在车辆上牌手续办理完毕后,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约定车价,4S店应立即退还多交的款项。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4S店终于通知我车辆已到店,并完成了上牌手续。在我去办理提车及尾款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核算,发现我多支付了3660元定金。当我向4S店提出退还这多交的3660元定金时,却遭到了他们的百般推诿。起初,销售人员称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让我耐心等待。我体谅他们的工作流程,便同意了。然而,这一等就是好几天,期间我多次主动联系销售人员询问退款进度,得到的答复始终是“还在审批中”“领导还没回复”等敷衍之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4S店的处理态度越发不满。在我持续的追问下,他们又给出了新的借口,一会儿说财务流程繁琐,需要时间处理;一会儿又说我的购车合同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新审核。但当我要求他们明确指出合同存在什么问题时,他们却含糊其辞,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我仔细查阅了当初签订的购车合同,各项条款清晰明确,根本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定金无法退还的歧义或漏洞。 后来,4S店甚至开始对我的电话和信息采取不回应的态度。我前往4S店与他们当面沟通,他们的工作人员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就是继续以各种毫无根据的理由拖延退款。这种行为让我感到无比的失望和愤怒,我作为一名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权益保障。 二、与4S店沟通的过程及4S店的态度 在发现4S店拒绝退还定金后,我一直保持着理性和克制,积极尝试与他们沟通解决问题。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销售人员和4S店的相关负责人联系,每次沟通时,我都礼貌地表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