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隆APP购票退票遇高额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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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长隆的app上购票 第一次未选择成功所有人员退款只能选择一人导致二次退票时客服需要收取百分之二十的手续费 但下单时间并未超过第二天 当天下单是免费退订的 我的需求是全款退款 当我强调我的需求是客服只会和机器一样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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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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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客服态度恶劣恶意卡单不处理前面订单也不退给我百分之八十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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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关于广州长隆不允许二次退款的投诉 尊敬的广州市消费者协会及相关管理部门: 您好! 我是广州市的一名消费者,于近期在广州长隆度假区购买了相关门票及服务。然而,在退款问题上,我遇到了不合理且不符合广州市相关管理条例的情况,现特此投诉,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事件经过: 我在广州长隆度假区官方网站购买了门票及相关服务,后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首次退款申请时,长隆方面按照流程进行了部分退款处理。然而,由于后续行程变动,我再次申请退款时,却被长隆方面告知“不允许二次退款”,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依据。 投诉理由: 违反《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根据《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退款义务,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州长隆以“不允许二次退款”为由拒绝我的合理退款申请,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缺乏明确的退款政策公示 在购买门票时,长隆方面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允许二次退款”的相关规定,也未在官方网站或购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此类限制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长隆的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长隆的“不允许二次退款”政策缺乏合理性和公平性,尤其是在消费者因不可抗力或合理原因需要退款时,单方面拒绝退款申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诉求: 要求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退款义务,退还我未使用的门票费用。 要求长隆方面在官方网站及购票页面明确公示退款政策,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恳请广州市消费者协会及相关管理部门对长隆的退款政策进行调查,督促其整改不合理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我的投诉,期待您的回复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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