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故新教育在职研究生培训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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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与四川故新教育机构签订在职研究生培训服务合同的消费者,现向贵部门投诉其恶劣行径,望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8 月,我被该机构在职研究生报考广告吸引并与招生老师交流,招生老师宣称他们是推优预招生,申请通过笔试且过线后复试政审没问题就可以直接录取。基于此,我于 8月24日支付 13800 元,机构说会给我发票,但后续一直未给我。但后面学习体验极差,课程时间很长很多,有时一天连续6小时的直播课,让我身心俱疲,在职很难有这么多时间看视频,更别说还要看书做题等。该机构课程安排极不合理。且老师对作业不评价,让我无法得知学习成效,严重阻碍学习进程。于是,11月我提出放弃学习,咨询退费事项。他让我继续考试,考不过再说退费问题,只要考了没考过就退80%,让我好好看视频 ,只要满足看了50%的直播课,参加了考试就可以退,我再三确定了,但后续成绩出来,我成绩未过国家线。机构又以我没有在直播期间看的直播课不算为由拒绝退款。协议上写的是(有效出勤:乙方参与直播课时长超过当堂直播课程时长50%计为当堂课有效出勤;)我看的直播课超过80%,其中部分直播课是以回看的形式看的,但后续他们说回看的就不属于直播课了。我坚决不能接受,原因如下: 首先回看的直播课为什么不属于直播课了?机构网页上这些课程都在直播目录里。难道直播目录里的课不是直播课了?其次,该机构课程太多太紧凑,并且本课程主要是为上班族设定,这个课程安排是不可能让同学每节课都守着直播课的,这很不合理,开课的时候没时间,后续有空了再看回放怎么就不行了。并且前期也没有任何人说过回放不算课。并且,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签约时,机构未清晰完整告知收费、退费规则及条款细节,退费时刻意刁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订立履行规定,严重侵害我权益。 其二,该公司未经行政审批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违法经营使我对其合法性产生极大质疑,让我在这学习毫无安全感,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 其三,机构侵犯我消费者知情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我有权知晓授课教师资质、学校办学资质等信息,但机构刻意隐瞒,实际授课教师资历与期望相差甚远,极大影响学习体验和效果,侵犯我基本权利。 其四,该机构说会给我开具发票,但后续一直未给我开具发票,综上所述,恳请贵部门深入调查核实该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停止侵权,合理退费,纠正经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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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咨询退费事宜时,机构一直劝我去考,考不过就可以退80%,对方一直强调只要去考,考不过就可以退费。当时并未和我说有关退费的别的条件。所以后面我还是去考试了,但考了以后,机构就各种推诿或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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