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APP直播间存在霸王条款,商家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db7c6042
本人2025年3月7日晚至3月8日凌晨在百度APP“吉汇翡翠珠宝”直播间先后拍下26件翡翠摆件等商品,共付款101870元。3月8日,3月9日两次申请退款,商品还未发货,被商家和平台拒绝,理由是定制商品不接受质量问题以外的退货。 我在拍下商品时经店家客服引导,在他们发送一段话是否确认抛光后,要回复“确认抛光”,否则就要退单无法留下抢到的商品。商家声称同意抛光即表示接受商品不可退换。 首先,我购买的并不是定制商品!商家在直播间展示的已经是雕刻好的成品,并非按我个人要求定制,商家强行将成品包装为“毛料抛光定制商品”,以定制商品不可退换为由拒绝消费者合理退换诉求,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平台也在支持这种霸王条款!其次,商家辩解商品已经进行抛光,影响二次销售,退款需要我承担抛光费用,却提供不出在我申请退货前已经对全部商品进行抛光的证据,我合理怀疑商品在我拍下时至申请退货期间,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故不存在抛光费用和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 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多个司法案例,定制商品是指根据客户的需求或要求,为其量身定制的商品或服务。翡翠定制流程应有确定题材、选料、切割、打磨、抛光、包装等。我订单内商品在拍下前已经制作完成,在直播中作为成品展示,其加工流程根本不是由我的个性化要求才定制,因此不属于定制商品,翡翠抛光只是出售的必经工序,我也并未提出个性化要求,抛光商品也不属于定制品,所以不接受商家以“定制商品不接受退货”为由拒绝退款!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与相关司法案例,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商家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退换货权利,是把规则建立在法律之上。平台也应当正视和严管这种行为,我要求商家对我所有未发货订单进行退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