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玩岛演唱会门票重复购买无法退款
网友保保_ccd7a632
本人于3月19日11点04购买黄子弘凡西安场演唱会二开门票,由于平台并没有通知我两天购买不属于重复,本人并不知情,并且没有我已经购买相同演唱会的提醒,导致我重复订单,并且在5分发现之后立即找平台客服反馈情况,客服不予处理。该平台不合法有以下几点。 首先,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书性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弟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 其次,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3月22日,距现在还有3天,本身就属于二次售票,我理解平台的情况,提出转赠,我自行找接票人,没有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而且,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 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演唱会退费的相关话术: 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中途也仅仅经过了一分钟的时间差,依旧处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时限内。服务提供方拒绝退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