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拒不退还代理服务费的投诉
网友保保_7vNFrS4Q
2023年11月16日,申请人(甲方)与被申请人深圳市保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合同》。双方约定:“1.乙方接受甲方全权委托,为甲方本人、配偶及其 18 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提交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的首次、续签及转永居申请并跟进申请结果(第1条);2.代理服务费总额:人民币50000元整(第2条);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甲方的申请收到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官方不成功通知,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在收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发出的正式拒签文件后告知甲方,由甲方签署并由乙方确认后起计20个工作日内,从甲方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整后,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剩余代理服务费(第7条第1款)。”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6日代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了50000元的代理费,且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提交了全部所需文件资料,因此并无任何违约行为。香港入境事务处于2024年12月17日出具通知确认申请人之申请未获批准,因此申请人依据合同第7条第1款之约定,于2024年12月29日向被申请人申请退费,被申请人予以同意。然而2025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以2024年11月1日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发生政策更新为由,拒绝退费。 申请人实际于2024年1月15日提交资料,此时政策并未发生变化。香港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也明确申请人适用的是2024年10月31日之前的政策,故被申请人的理由并不成立。 双方达成退费合意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因此2025年1月27日为退费最后期限。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退还代理服务费40000元,恳请贵委裁如所请,以维护申请人之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