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克延迟交车及客服处理不当的投诉
网友保保_eynyZ22z
原告于2025年1月25日通过被告销售人员(刘雨丹)支付1000元,1月27日在领克APP支付4000元,订购领克汽车Z20高配车型。以下提及销售人员均为:刘雨丹。 于支付定金前多次跟销售确认,销售告知有现车,春节后初七初八(2月4-5日)他们上班走一下流程就可以提车,遂于1月25日、1月27日分别通过销售、领克APP共支付5000元。年后2月4-6日多次联系销售告知准备2月8日提车,销售改口说高配都得等、没有现车、2月8日提不了。2月6-8日多次要求销售退定,销售不予处理, 告知2月中旬会到,并承诺2月20前一定能提车。2月14日告知车辆已匹配,2月16日告知车辆已经发车了,很快就会到。2月20日再次找销售准备提车,销售告知车还没到,没办法提车,也没办法给具体提车时间。销售于2月27日又改口说已经匹配车架号,等发车了很快就到,。本人于2月20日、22日、25日、28日、3月1日,曾多次打领克官方电话:40****0101投诉,无人处理。于3月1日、2日拨打宁波12345、泉州12345投诉,领克泉州销售经理才于3月10日联系我,说提车给我申请一些礼品,本人予以拒绝,后说厂家不同意退一赔三,只愿意补偿3000元抵扣在车款,本人无法接受,予以拒绝。 于3月20日领克泉州经理打电话告知厂家愿意补偿5000元,他们店里愿意补偿一些积分(等后面有人购车通过老带新赠送积分方式),本人无法接受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