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克4S店未按约定优惠金额交车,要求履约或双倍赔偿定金
网友保保_vvYXAGRL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6月8日在云南东峻天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领克天致4S店)订购领克Z10新能源汽车,支付定金合计16,000元(含APP支付5,000元、刷卡10,000元[含5,000元彩云消费券]、微信转账销售1,000元),约定车辆落地总价为178,800元(含现金优惠、银行返点返息、彩云消费券及保险/上牌费)。 6月14日,销售以“银行政策变化”为由单方面拒绝履约,经协商未果,已构成根本违约。 现诉求4S店按原优惠金额履约或者赔偿双倍定金16000*2=3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