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瞧旅行卡虚假宣传及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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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2018年12月14日,我通过被告在“逛吃姐妹花”公众号投放的广告下单“一趟超经典旅行,享受假期愜意时光,云南之旅599”旅游卡订单号:E20181****25****44400005,实付1198元。之前通过公众号推文购买以为是纯玩团所以购买。和客服沟通因为疫情、时间安排、购物点多且评价差等,需要全额退款。客服不予退款,一直拖延至今,电联告知若退需扣除手续费 30%。 我要求全额退款,理由如下:1、欺*消费者:被告承诺是限量产品,并且有倒计时等明显展示“限量”的内容,但实际上产品从2018 年至24年11月都有销售,价格均为 599 元,且销售量未有每日累计,告造了产品限量的假象:2、基于第1点,且我并未预约旅行,故不存在所谓的挤占特惠名额资源的情况,没给被告造成任何损失,也未享受到被告提供的任何服务,故收取手续费不合理;3、网上关于此线路的评价十分差,主要针对导游会不断推销产品、购物点多且时间长等问题,2021年9月,文旅头条 APP更是曝光了该产品为“以购养游“产品,以上均与被告承诺的“品质游玩”相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6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故商家以商品为特价产品不能退款的理由无效。据此,原告申请诉讼,以全额退款为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