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情感咨询退款纠纷及服务质量投诉
网友保保_6y7zlHH9
现我对2022年2月10日至4月16日在幸福有方进行了情感咨询服务,共三个合同,累计消费27800元。提出退费诉求。在退费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争议和存在的问题,故希望可以得到你们的帮助。希望有关部门仔细阅读我的理由,诉求,协助我退费,取证,并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 之前早在服务期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3月9日协议一合同中,曾在服务过程中提出退费,遭到对方拒绝。我于2025年3月14日再次正式向幸福有方提起退费诉求。现沟通仍然无结果,对方以自己有单方面记录的电话回访记录证明服务已完结,并且时间已过去3年,我方缺乏证据为由拒绝退款。但我方认为退费维权是消费者的权益,对方持有的回访记录只是电话回访,缺乏规范性。并且只抓住了我说了无异议(无意义)三个字,提取只言片语。而且回放记录是他们的记录,没有书面记录,也没有签字,只是电话记录,明显缺乏客观性,规范性,存在严重争议。对方称自己留有录音服务记录,回放记录,但当我要求其出示方便与我核实,核对,对方就推诿扯皮,不予提供。 我于2025年3月16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问题,指出合同存在的问题。后续向该部门补充情况,希望对方就服务质量,高额咨询费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拒绝退费,诱导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进行核查。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对方咨询师信息、资质。调取相关的服务记录和录音,协助我们取证和退费维权。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7日给我发短信,说明已经进行了核查,称被举报人已完成服务,回访无异议。同日发短信告知会继续进行调查。4月2日晚再次发短信告知我被举报人称服务已完结,无剩余费用可退,建议司法途径解决。两次给我的反馈结果基本一致,期间未联系我询问我的想法和具体事项,诉求。我对有关部门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但是并不认可被举报人的说辞。并且对我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对方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的争议。以及是否调取录音查看对方是否存在诱导消费,拒绝退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所以现在我们再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详细的存在问题争议的地方具体看附件图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