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鸿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违法欺诈、无资质办学等的退款问题
本人于2024年12月10日在重庆晨报微信公众号浏览资讯时,看到这篇提升学历的文章信息,由于该信息由重庆较为官方的渠道发布,本人通过该文章下方联系方式添加了武汉鸿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桂老师的企业微信,在沟通过程中声称报名名额有限,报考时间即将截止,需尽快审核资料保留名额,诱导消费者报名。公司声称这次自考是省自考办联合院校开展的助学自考,是教育部合作的官方助学点,考试通过率很高,基于对教育部官方名头和本地官方传媒的信任没有过多调查与了解就仓促付费,当日就向该公司企业微信收款码缴纳专升本学费5980元。 近期在了解相关院校老师沟通考试相关事项和查阅相关信息后我发现此专升本存在严重问题。①我报名的西南政法大学助学自考没有授权任何校外助学点,学费通过该校财务系统缴纳,而公司宣传时声称此自考联合院校开展的信息存在虚假宣传、未经授权私自办学。②该公司实际业务根本不包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服务,公司声称有相关助学资质并拿其他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宣传欺*消费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并未查询到该机构有任何的行政许可信息,且提供的相关证书属于其他单位的资质,涉嫌违法欺诈,存在盗取其他企业资质违规无证经营。③“鸿言-招生办-桂老师”一直声称该自考性质为助学自考,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显示我报名的专升本考生类别为社会型,属于大自考。公司隐瞒事实欺*消费者,未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属于严重的虚假宣传,欺*消费者、不给予消费者知情权。⑤“鸿言-招生办-桂老师”于2024年12月10日告知我接近报考尾声且名额有限,在我未进行充分了解下诱导消费者报名,并迅速带我进行资料审核,根据审核信息显示此自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22:00分,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显示我报名的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其行为构成欺诈,没有报名院校招生资质,以招生名义进行非法敛财,*取考生费用。⑥公司所提供的学习APP乐私塾中存在教学质量差、课程混乱、资料老旧问题,网课资料为2018年版和2023年版并未进行更新,且宣传时声称有制定学习和考试计划、回访跟进学习情况并调整学习计划、学习监督等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并未提供。⑦公司在我缴费后也并未给我开据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我要求机构全额退款5980元。希望平台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