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鸿言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Daisy
一、事件经过:本人2024年12月10日在重庆晨报公众号看到这篇提升学历的文章,如图1,通过文章下方联系方式添加了“鸿言-招生办-桂老师”的微信,沟通过程中老师称名额有限且报考接近尾声,需尽快审核资料保留名额,诱导消费者报名。老师声称这次自考是省自考办联合院校开展的助学自考,是学校合作的官方助学点,审核通过即可录取。基于对官方宣传信息的信任就仓促与老师审核资料,并向公司企业微信收款码缴纳专升本学费5980元,签署了入学协议。近期我发现实际报名的专升本与宣传时完全不一致,提出退费申请。 二、发现问题:①我报名的西南政法大学没有授权任何校外助学点,而公司宣传时多次称此自考联合院校开展的信息存在虚假宣传,未经允许私自以其他单位名义进行招生构成欺诈,如图2;②公司声称有助学资质并拿其他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进行虚假宣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查询到该公司有任何行政许可信息,存在盗取其他企业资质、无资质办学、欺*消费者,如图3;③通过与“西政成教自考招生办”官方沟通可知助学自考是小自考,“鸿言-招生办-桂老师”一直称考试性质为助学自考,且表明从未给我告知大自考。经自考系统查询显示我的考生类别为社会型是大自考,助学自考能体现助学单位。助学自考与大自考的性质和收费完全不一致,公司隐瞒事实欺*消费者,未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如图4;④“鸿言-招生办-桂老师”在缴纳费用时要求我备注该费用为“专升本学费”,沟通中称要与我签署“奖学金入学协议”,且全过程老师与我视频催促我缴费签字并录屏,事后发现签署的协议为网络培训服务协议,且费用为培训服务费,与沟通完全不一致,事后找老师要录屏未回复。如图5;⑤“重庆晨报”宣传中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8:00,我的报考审核信息中显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22:00,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显示我报名的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老师给我提供虚假的报名截止时间,且声称名额有限,诱导消费者报名,其行为构成欺诈,如图6; 三、沟通问题:本人于2025年4月2日因考试性质不一致向公司负责人提出退款请求,负责人转移话题,后续称本人是因个人原因不想学无法办理退款,最终协商无果,售后冷处理,如图7;该公司已被多人投诉,涉及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无证办学等问题,如图8;本人诉求:该司积极配合处理并全额退款,或给我无条件转成西南政法大学助学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