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高额循环利息及未尽告知义务投诉
网友保保_kKPNBVC8
平安银行信用卡在本人用卡期间总计收取循环利息违约金总共两万八千1百多,我的卡额度才16000,利息收取超出我的总额度2倍。从开始办卡的时候也没有告知以及说明这个利息的标准,每月最低还款自动从银行信用卡里每月扣除利息费用的同时还产生了循环利息总额已经超过卡片额度,由始至终也没有收到银行信用卡业务员的提示和告知,没有提示说这个月收了下个月还收还款后还会产生利息罚息、以及高额利息,违约金更是听都没有听过,APP上包括短信上都没有说有违约金这个字眼!并且从没有接到电话提醒说最低还款了还是会额外承担利息罚息,循环利率,也并没有告诉我会产生多少利息,导致我以为利息是按照账单付款,结果循环利息并且高出承诺利息的几倍,国家规定不允许收取循环利息,我要求退还各种利息罚息,根据《民法典》银行卡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发卡行的提示和说明 发卡行在订立银行卡格式合同时,应当条款尽到说明义务,条款尽到说明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该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认定持卡人与发卡行未就该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对格式条款无效情形进行了规定:(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均说明招商银行信用卡违规扣取息费,循环利息,请平安银行银行尽快予以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我将投诉银监总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保留法院起诉的权利。并且银行规定的有容时服务,平安银行并未遵守此章程。本人和平安信用卡公司平安只是代管机构,并没有支配资金的权利,平安并没有和用户签订任何协议说可以未经本人允许代扣服务,必须经过用户本人同意,本人要求平安退回不合理的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