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墨数据-广州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贷款欺诈收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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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情如下:2025年3月17日我在广东省韶关乐昌市北乡镇办理了营业执照,3月20日一个自称广发银行工作人员非法获取我个人信息,打电话推荐贷款,经她诱导贷款10万元,利率由起初的2.5%一步一步诱导我至5.5%,以欺*手段称银行这笔贷款需先收取2%利息7200元,每个月贷款利息应还3%,4月15日我查贷款发现,实际是欺*,银行利息仍然是按5.5%收取,收取2%利息实际是该中介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广州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我时自称是广发银行工作人员,我并不知道是中介公司,该公司存在以欺诈手段*我贷款,我征信无污点,根本无需要中介公司,任何一间银行我都可以自行去办理贷款,该公司属于非法获取我个人信息,并欺诈我贷款消费,希望贵单位进行调查,并协助我要求退回费用7200元。文字表述不清,请与我电话联系180****9093。 广州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二801房802房,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X9P6G 欺诈我的业务员林女士,180****9093,180****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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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还有一点,银行贷款实际只能用六个月的周期,对方却收取36个月的利息点,实在不合理,应该只能收6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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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银行贷款是分6期,不是12期,相当于林经理违规收取30期2%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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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18日去到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滨江路69号城投商务中心西塔首层(广发银行(韶关分行营业部)核实情况,经广发银行工作人员李敏18318490469及其上级领导核实并林姓经理是冒充广发银行工作人员。对方存在恶意欺骗我办理贷款,而且广发银行的贷款只分12期,而林经理与我承诺是分36期,并且收36期的2%利息合计7200元,也没有开具发票。7200元对一个农村妇女很重要,希望贵单位严肃处理,给予我帮助追讨回来,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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