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话梅产品中发现尖锐异物投诉

网友保保_yi1SGeWu

处理中

我于2024年4月8日在淘宝电商平台良品铺子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一瓶“迷你话梅粒”(产品规格:45克,生产日期/批号:2025.01.16,包装可见)。2024年4月17日下午食用时,发现话梅果肉中镶嵌有一块尖锐的合成木板材料(类似桌椅材质,长约3到4毫米,边缘锋利)。该异物与果肉紧密粘连,若非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口腔或消化道划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商家违反了 (1)《食品安全法》第34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中混入尖锐木板,直接违反此条款。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异物导致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商家应承担责任。 (3)《产品质量法》第26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尖锐异物属于严重安全隐患,厂家应负责。 我被侵害的权利 (1)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您购买的食品中混入尖锐木板异物,可能造成口腔、食道或消化道损伤,严重威胁人身安全。 (2)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0条) 商家销售的食品应真实标注成分及质量状况,而混入异物属于严重质量缺陷,侵犯了您对食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并导致不公平交易。 我的诉求 (1) 基础赔偿 * 退货退款(话梅价款); * 赔偿检查费用(如因误食异物就医,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等)。 (2)惩罚性赔偿(二选一)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支付价款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或严重质量问题可主张“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 (3) 其他合理要求 * 要求商家出具书面道歉; *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产品批次进行抽检并公示结果; * 要求良品铺子整改生产线,避免类似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商家说根据我的图片无法确定异物情况,我再补充一下照片。商家反复拉扯,声称异物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不愿依法赔偿,沟通多次无法和解。 •法律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果脯中混入木屑,则属于“混有异物”,构成违法。 生产厂家需承担以下责任: •民事责任: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最低1000元)。 •行政责任:监管部门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货值金额十倍至二十倍)。 • 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如造成健康损害),可能涉及刑法中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您好,您的反馈小良已收到,会尽快安排专员为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