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购买特仑苏牛奶变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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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一:于2025年3月11日,晚上9点35分,在万泰新天地洪尔玛购物超市买了一箱特仑苏纯牛奶以及其他物品共计144.55元(附件有截图购买信息) 二:2025年4月23日,早上9点多,拆开一瓶特仑苏纯牛奶喝了,喝了一口发现里面已经变质,一股酸臭味,于是倒出来后发现整瓶牛奶已经变质,为浓稠 状,酸臭味,并且牛奶仍在保质期内(附件有牛奶变质照片) 三:发现了这个问题立马联系洪尔玛商家,但是并未给处理方案 本人诉求:根据法律明确规定,赔偿最低金额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1. 食品安全法: •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如变质、过 期 等),消费者可要求 价款10倍赔偿或损失3倍赔偿(二选一)。 •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若10倍价款 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