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好教育未按合同退款且服务不到位
阳和启程
处理中
本人于2024年3月23日与新疆众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付款6000元人民币。提供咨询服务的服务期间自2024年3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合同明确规定,教育咨询服务由于2024年10月23日于未能协助本人取得合同约定证书达到合同约定结果,将于7日内全额退还所交费用6000元。新疆众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履约,后来由于他们签订延期合同,延期至2024年10月23日并给我拉了一个群,但是群内经常不回复消息,现在已经2025年4月30日了,他们还要继续说是5月才行,可是却没有明确拿出相关进度。其公司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退款已经严重违法了合同内容,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