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物业违规出租福利房导致商户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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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彭伟,身份证号:42****198****40339 现就东西湖区电犁社区鑫城宜居碧桂园物业违规操作、社区监管失职导致本人遭受经济损失一事进行投诉,恳请协助处理。 在承租前,物业以先交两年物业费为前提条件,引诱我租赁该房屋。本人于2025年3月26日与电犁社区鑫城宜居碧桂园物业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武汉市东西湖区鑫城宜居南区东门位置]商铺用于经营理发店,并支付一年租金18000元,及两年物业费(共计3732.82元)。物业在租赁时未明确告知该商铺为社区福利房,且未提供房屋性质相关证明文件,导致本人误以为该商铺具备商业经营条件。 房屋装修半个月的过程,物业人员及领导天天上下班都从此租赁房门口经过,及进入查看装修进度,在此期间并未提出不合格及不合规等异议,此行为存在诈*。 本人投入23000元完成店铺装修后,社区工作人员以“福利房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为由,禁止店铺开业。此后,物业既未主动协商解决方案,也拒绝退还租金及物业费,导致本人至今无法正常营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 在此过程中,社区及物业存在以下问题: 1. 物业违规租赁:物业未核实房屋性质,将福利房作为普通商铺出租,涉嫌隐瞒关键信息;同时,以先交两年物业费为诱饵引诱租赁,存在不正当引导行为,实为诈*。 2. 社区监管缺位:社区未能及时发现物业违规行为,且在问题暴露后未积极协调解决;且此租赁房屋紧挨社区办事处,在装修的前后半个月时间,社区人也从未提出任何不合规及违规异议。 3. 处理态度消极:物业拒绝承担责任,未对租户损失作出任何补偿或合理回应。 为维护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社区督促物业退还已支付的租金、物业费及装修损失共计26000元; 2. 彻查物业违规租赁行为,并加强对社区房屋用途的监管; 3. 协调解决店铺经营或退租相关事宜,避免损失扩大。 附件:租赁合同、缴费凭证、装修费用清单等证据材料(共3份)。 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尽快介入调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期待您的回复! 投诉人:彭伟 联系电话:198****4033 日期: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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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彭伟,身份证号:421125198912140339 现就东西湖区电犁社区鑫城宜居碧桂园物业违规操作、社区监管失职导致本人遭受经济损失一事进行投诉,恳请协助处理。 在承租前,物业以先交两年物业费为前提条件,引诱我租赁该房屋。本人于2025年3月26日与电犁社区鑫城宜居碧桂园物业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武汉市东西湖区鑫城宜居南区东门位置]商铺用于经营理发店,并支付一年租金18000元,及两年物业费(共计3732.82元)。物业在租赁时未明确告知该商铺为社区福利房,且未提供房屋性质相关证明文件,导致本人误以为该商铺具备商业经营条件。 房屋装修半个月的过程,物业人员及领导天天上下班都从此租赁房门口经过,及进入查看装修进度,在此期间并未提出不合格及不合规等异议,此行为存在诈骗。 社区在举行某活动时,一队人员从上述我所承租的商铺位置经过,见里面有人在装修,社区人员专门上前询问装修师傅装修用途,装修师傅明确告知装修理发店。社区人员在听后,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后直接离开。直至装修完成,中间社区任何人员未过来提出任何不合规及不合法等相关异议。 本人投入23000元完成店铺装修后,社区工作人员以“福利房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为由,禁止店铺开业。此后,物业既未主动协商解决方案,也拒绝退还租金及以物业费名义扣押的房租租金,导致本人至今无法正常营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 另社区以出面解决此问题为由,诱骗我签了个和解协议,协议内容说此店铺直接由社区接手。社区接手后,此店铺未一直关门配合社区,未营业使用。房租未全部退还,物业以物业费名义扣押我3000元房租至今未归还,以及装修费用23000元多次找社区及物业沟通均无果,无人理会处理。 综合以上事情起因:社区人员在我承租店铺装修初期就明确知道店铺装修用途.及物业以诈骗形式,骗取物业费并扣押房租一直拒不退还等问题。 社区及物业合谋诈骗我们平头老百姓的血汗钱,拖延至今无任何相关单位和社区相关人员出面来解决此问题。 本人因遭受巨大损失,多次找物业及社区人员协商。社区及物业均以踢皮球的形式,不予任何回应和给出任何解决方案。物业负责人还声明,让我们不要去找他们,他们解决不了。此事造成损失起因是物业以诈骗形式,主动提出把此店铺租赁给我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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