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朴超市售卖临期猫粮致宠物健康受损且售后赔偿不合理
网友保保_TWHuyikN
我于2025年4月28日在朴朴超市平台购买“江小傲全价全期鲜肉猫粮”(单价32元,参与3件7折活动,8元满减券,红包2.88,实付63.37元)。5月初拆封喂食后,猫咪出现食欲不振、呕吐、拉稀、发热、吐黄水等症状,送医后确诊急性肠胃炎。随后检查猫粮包装,发现其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28日保质期12个月,即剩余有效期仅4个月,属于临期商品。经与该品牌旗舰店客服确认,该品牌猫粮剩余保质期≤6个月即视为临期,但朴朴超市在网上销售时未标注生产日期,也未履行临期食品提醒义务。 联系朴朴客服,对方仅同意退货退款(63.37元),并电话联系提出赔偿58元无门槛代金券,我明确表示不接受。 维权诉求: 赔偿医疗费用:已发生409元+后续治疗费600元(如情况好转则不需要,打针费用日均200左右) 营养费、误工费等:200元 并依据《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整改商品信息标注,避免类似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用性第二条明确该法适用于食品(含宠物食品)的生产、经营及标签标识管理。 朴朴超市的违规行为:APP上售卖时未标注生产日期,剥夺消费者知情权,导致误购临期商品,未履行临期提醒义务。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商家有显著提示义务:销售临期食品时,必须在商品陈列处、包装或销售页面清晰标注“临期食品”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剩余保质期。 问题商品致宠物健康损害:猫粮临期可能导致变质或成分不稳定,与猫咪急性肠胃炎存在因果关系。 宠物食品与人类食品同等适用安全性要求:临期猫粮可能因油脂氧化、微生物滋生等引发宠物疾病。 朴朴超市作为全国性电商平台,在湖北省开展经营活动时,应遵守属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