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欣道网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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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5月7号,被河南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昵称:小柚班班~微信号:-184****0572)打着兼职赚生活费的由头,多次诱导引诱交付定金100元,诱导本人报名4900元的影视后期,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未提及需要支付服务费。诱导本人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支付357元,以网页链接的方式发生网页链接要求本人直接签字即可,合同于2024年12月25日签订。在学习两节课后发现质量并没有很好的情况下与其协商退款,但是扯出要交服务费400元,但是此前并未提及,对方机构存在欺*、诱导消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方机构公司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情况不相符,课程价实不符,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基于此,本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款项共计547元。另外,于对方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