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福麻辣烫食品中发现虫子,退款及赔偿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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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号上午11:21,在杨国福麻辣烫(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金航路铜山金城商业街5幢10号)买了一份了37.79元的麻辣烫。在随后的用餐过程中,吃到了一条疑似姐的虫子,随后和商家协商进行退款并进行赔偿,商家拒绝赔偿,并且推卸责任,我保留照片等证据,虫子被商家拿走处理了。我的诉求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我进行全额退款,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相应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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