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代驾恶意加价及价格欺诈投诉

网友保保_tkLSMPD8

已完结

尊敬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 您好!本人于2025年5月10日使用滴滴代驾服务,遭遇平台恶意加价、价格欺诈等严重侵权行为,在与滴滴客服沟通无果后,现向贵单位提出投诉,恳请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件经过 1. 订单初始约定:本人预订从杭州临平银泰城开元名庭酒店至湖州德清澜悦府的代驾服务,平台明确显示一口价 67.8元 ,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 2. 首次违规操作:第一位代驾司机以跨城为由要求加收费用,遭拒后诱导本人取消订单。随后平台在未经任何告知或协商的情况下,将订单价格擅自上调至 80.4元 ,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 3. 二次恶意加价:订单结束时,费用再次被篡改至 130.4元 ,相较于初始价格涨幅高达 95.3% ,两次违规加价合计 62.6元 。 二、平台处理敷衍 本人多次联系滴滴客服,对方虽承认违规事实,但提出的补偿方案严重缺乏诚意: 1. 首次仅同意退还第二次加价的 50元 ,经过多次沟通后同意最多退还70元,对首次违规及整体侵权行为未予处理; 2. 经反复沟通无果后,被迫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后客服管理再次沟通,提出最多退还 130元 ,仍拒绝承担全部责任,且未对价格欺诈、单方面变更合同等行为作出合理解释。更令人费解的是,在本人明确拒绝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投诉工单竟被擅自标记为“完结”,严重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申诉权。 三、法律依据与投诉诉求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商品或服务; - 该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 同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也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交易。滴滴平台的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与消费侵权。 2. 具体诉求: - 退还全部差价:要求滴滴平台退还67.8元至130.4元的全额差额 62.6元 ; - 三倍赔偿: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对恶意加价部分进行三倍赔偿,即 62.6元×3 = 187.8元 ; - 精神损害赔偿:因多次遭遇平台恶意取消订单、恶意扣费,长期承受心理困扰,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索赔精神损失费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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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客服联系我,处理结果是全部费用只能付200元,这个的处理方案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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