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义支公司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BururCbk
事由: 于2019年阳光人寿保险一业务员,给我推销并介绍这个保险大小病可以报销,不想缴费可取回本金就当存款,在各种利诱下,碍于面子就稀里糊涂答应了。本人当时在江苏上班,业务员在江西,全程本人没有去过保险公司,所有都是业务员远程帮我操作的。既没有看到合同又没有严格执行双录。 2017年银保监会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保险公司及代理机构在给客户办理人身险超过一年的重要环节必须录音录像,并且保存5-10年,需要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业务员完全没有按照规定履行。 业务员有以下几点违规: 一、信息不透明:销售人员未能完整披露产品信息,例如费用结构、保障范围等,使得消费者难以做出明智选择。当时未看到合同,一周才送来。业务员隐瞒合同内容,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业务员隐瞒保险合同内容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二、虚假宣传:为了吸引本人投保,业务员夸大产品优势或隐瞒潜在风险,以存款为由误导投保人,但最终与实际不符合,违反了《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三、保险公司霸王条款:强制投保,保险一年一交,续保在未经本人同意且不知情就擅自扣款续保,本人只签了第一年合同。违反了《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订立应遵循自愿原则,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我对于合同的内容并不能像订立其他合同一样有充分的协商和选择机会,只能作出接受或不接受,如接受只能概括接受,不能对其中的某些内容进行变更或修改。 今日特致函贵部门,旨在投诉我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并希望贵部门能够予以高度重视,公正处理! 诉求:要求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安义支公司支公司全款退费 7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