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销售误导虚假宣传要求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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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熟人在做保险,被领到保险公司去上班,说保险公司有任务。在泰康人寿上班,天天上课培训说风险无处不在,泰康人寿的年金保险,说这个保险大病小病都可以保,没病就跟存钱一样,中间可以把钱取出来,可以当教育金灵活支取出来,相当于银行的存款。有一张纸上还写着给孩子存教育金,孩子18岁,20岁都能领到教育金,当时主管让我们完成业绩,完成不了就让我们自己买这个保险,我也是个小白什么都不懂,主管说什么就是什么,让我们买就买了这个保险。我当时提出要是到时候和主管讲得不一样怎么办时,主管以自己全部都是按照合同来讲解为说辞,并未提供充分解释或书面确认。并且告知后续会有回访,到时候要配合接听就行,什么都不需要多问,说只要回复是,好,行,这样肯定的话就行。其它的他们都已经安排好了,就是走个过场。就这样的方式让我办理了这个保险。 2.发现权益受损 后来我看了一下我的保险,发现根本就和主管说的不一样,要不是之前那么说的,我都不会买,既然我买的这份保险根本不像之前说的,我不能把这个钱取出来当教育金,我现在孩子就要读书用钱,我就要用到教育金了,现在取不了教育金,那我买这个保险的意义在哪?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销售人员存在虚假宣传,销售误导,夸大保险等违规行为。 二、投诉理由与诉求 1.争议焦点: 泰康人寿主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6条欺*误导投保人,保险公司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不管是销售过程还是回访过程中从未告诉我给自己买的这个保险交满之后根本不能把本金拿回来的这一事实,也未告诉过我这个保险根本不是啥病都保的,一直以可以拿回本金,还能享受疾病保障为由,导致我基于错误信息做出投保决定,钱也不能拿回来。 在2024年9月至今向保险公司和12378监管平台进行投诉反馈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还多次以合同是我自己签字、业务员单方面否认欺*的事实,以及回访都是回答的“是”作为借口来驳回本人要求退费的诉求。一直就说不给退,要退只能退现金价值。这一点我不能认同和接受。 2.投诉请求 鉴于本人平时对于保险了解有限,恳请贵局予以指导,请求贵局对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销售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弥补本人取证能力不足的困难。并要求保险公司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退还我所交主险保险费用108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