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保险销售误导及违规贷款实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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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太平在银行渠道违规销售保险及侵权行为的实名投诉 一、投诉人信息 * 姓名:徐睿 * 身份证号:320281****7020 * 联系电话:151****5907 * 保险合同编号:003626****6(太平今生恒赢年金保险分红型) 二、时间线与场景细节 1. 2016 年3月11日,中国太平业务员进入中国银行网点,以 “银行合作高收益理财” 名义向本人母亲推销太平今生恒赢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编号:003626****6)。 * 核心违规行为: ▶ 混淆产品类型:利用银行场景的公信力,将保险产品包装为 “定期存款” 或 “理财”,未明确告知 “保险” 属性及风险; ▶ 话术误导:仅强调 “存 10 年,从第2年起每年领钱,本金可随时用”,隐瞒犹豫期、现金价值亏损风险、分红非保证等关键条款,导致母亲误认为 “和银行存款一样灵活”; ▶ 收益欺诈:口头承诺 “收益比定期存款高 30%”,但实际保单显示,持有50万元年现金价值仅 31 万元(母亲累计缴纳保费约 45万元),年化收益不足 1%,远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利率。 2. 违规贷款阶段 * 时间:2019年首次办理贷款(具体日期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重叠),截至 2024年累计贷款 20 万元 * 侵权细节: * 合同违约:保险合同第十八条明确 “贷款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但本人作为被保险人,从未签署任何贷款协议或授权文件,业务员涉嫌伪造流程或利用系统漏洞操作; * 资金流向不明:20 万元贷款资金未进入本人账户,也未收到任何通知,直至查询保单时发现 “贷款抵扣收益” 记录; * 利息压迫:贷款年利率 4.85%,导致保单生存金(每年反额)全部被自动抵扣利息,本人实际收益为负。 三、责任主体与违规依据 1. 中国太平保险公司: * 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禁止欺*投保人)、第一百三十一条(销售需如实告知); * 违反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未对银行渠道销售行为尽到管理责任。 四、证据补充建议 贷款违规证据: * 要求银行 / 保险公司提供贷款申请材料,核查签名是否为本人笔迹(可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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