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有录教育虚假宣传收费后失联要求退款及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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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7月被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小红书途径虚假宣传,声称提供“最好法学申请团队”,诱*我缴费15300元(收款方为其全资公司,目前已注销) 我的诉求是1.要求该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刘 艳侠退还我已支付的服务费人民币15.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三百元); 2.要求该司向我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请政府严查和处罚该单位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2024年7月,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小红书加我微信,虚假宣传称有“最好法学申请团队”,诱*我交费15300元(收款方为其全资公司,已注销)。付款后才收到格式合同,2024年10月该公司突然失联,中断服务致申请延误。其单方拟定合同加重我责任,且拒绝退款、开票。现该公司将于2025年6月7日注销,望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