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有录教育退款及开具发票投诉

网友保保_J1YDRj3z

已完结

诉求:1. 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东、股东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退还我已支付的服务费人民币15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元);2.向我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与理由: 2024年7月,我通过微信向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录天津”)咨询留学申请服务,有录天津要求先付款才能出合同,我根据有录天津提供的收款二维码,于2024年7月15日向有录天津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了15300元用于购买留学申请服务,有录天津向原告出具了《研究型硕士/博士申请服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XYF20240715)。有录天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于2024年10月19日突然联系不上,中断停止服务,微信不回且屏蔽原告朋友圈,导致原告申请受阻,构成严重违约,原告多次催促有录天津开具发票和退还款项,均被拒绝。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远方有录教育咨询(天津)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1.有录天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股东为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出资额0.05万元,持股比例100%,该公司已于2025年03月10日注销;2.清算信息:清算组成员:刘晓东、远方有录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综上,有录天津中断停止服务,恶意向原告隐瞒公司已注销的事实,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构成严重违约,应退还我15300元。

用户评价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已解决,撤回投诉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解除合约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